|
7日,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延安在州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全州检察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自治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在进一步加大打击"三股势力"犯罪的力度上、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上及在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的博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张延安说,一年来,全州两级检察机关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民族分裂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在批捕起诉环节坚持"快捕快诉,慎重处理"的办案方针,2006年全州两级检察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306件486人,同比上升10.07%、15.71%;提起公诉384件592人,同比上升4.92%、12.33%。在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犯罪活动中,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及时批准逮捕煽动分裂国家案3件12人。
张延安说,两级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2006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7件,初查41件,经初查立案12件12人;侦结11件14人(含2005年积存4件6人),其中查办了2件大案。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6.4万元。
张延安说,2007年,全州两级检察机关要围绕自治州社会政治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接受监督的工作水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在立案监督中,既要坚决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又要注意监督纠正不该立案而立案、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在侦查活动监督中,既要依法监督漏罪漏犯,又要依法监督纠正各种违反诉讼程序、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证据的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受侵犯;在刑事审判监督中,要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努力提高抗诉质量;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要重点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完善同步监督机制,继续做好纠防超期羁押的工作;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以及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对不服正确裁判的当事人,要从消除不和谐因素出发,切实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清理旧账、不欠新账的工作要求,提高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不断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检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建立人民监督员受理人民群众对检察人员投诉制度、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制度及定期回访制度等具体监督内容和刚性监督程序的外部监督机制,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实现规范化。
深化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的理解和把握,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方面和环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推动检察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
张延安最后说,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强化法律监督为目标,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为载体,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内容,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基层检察院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