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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不能多买几份?像买保险一样。”——这是今年精河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费中村民王桂珍提出的一个新问题。
今年45岁的王桂珍是茫丁乡皇宫北村村民,因病化疗使她脸色蜡黄,整个人显得有些浮肿,但说起合作医疗的好处时不由脸上溢满笑容:“我去年查出乳腺癌,做手术花了六、七万元,好在合作医疗给补偿了1万元,减轻了我的压力。新型合作医疗真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
新年第一个月,精河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牧民激增,参合率高达99%,比去年增加近20个百分点。县卫生局副局长、合管办副主任王虎山介绍说:“2006年,精河县住院、就诊患者共有37398人次,补偿总金额251.4万元。合作医疗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在很多农牧民自己拿着钱找上门来交费。”
2005年,精河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农牧民参合积极性并不高,一些群众甚至持怀疑态度,怕交了钱到看病花钱时报不了。有的群众一有病,就往大医院跑,无形中增加了经济负担。
为让群众切实从合作医疗这项“阳光工程”中受益,2006年,精河县被列为国家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后,该县发动乡(镇、场)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动员;县财政补助合作医疗资金43.09万元,合理调整了原有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方案,降低了起付线,提高了补偿标准和医疗服务质量,住院补助最高限额由原来5000元提高至10000元。同时,简化了办理补偿程序。部分医院还实行免费派车接入、免挂号费、免门诊诊查费、免基础床位费,医技检查优惠10%。
这些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保证了农牧民“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农牧民从中尝到了甜头。据了解,截至1月底,精河县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激增到54200名,较去年增加11109人,已收缴2007年度农牧民个人参合基金16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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