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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信息成都3月19日电(记者丛峰)近日,在成都市某机关当公务员的陈小姐又看上了一套住房,一切贷款手续都准备好了,却突然被建设银行告知不能放贷。原因是她此前购买第一套住房时曾在中国银行贷了款,出现过6次逾期还款情况,所以拒贷。
使陈小姐被拒贷的,是2006年1月启用的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查询系统。由于各大银行对客户当前逾期、历史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记录的情况有拒贷规定,当客户再次贷款时,如果其在任何一家银行有过此项不良记录,通过个人信用查询系统,银行都会知晓并执行拒贷规定。据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管理处对成都地区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调查,逾期还款记录已成为个人新增贷款被拒的最主要原因。
然而,在留下不良还款记录的人当中,许多人都是由于个人信用意识淡薄造成的“无心之失”。陈小姐就是如此。她在购买第一套住房时,用的是公积金贷款,所以还款时也使用公积金。由于公积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她一般习惯于每年的9月份提取。这样一来,当七八月份出现还款余额不足时,她总想不着急,以为等公积金提取后一起还了就行,从没想过这就算逾期还贷了。
四川省社科院胡光伟研究员说,银行严格执行信用不良拒贷的规定,率先对人们的信用意识敲响了警钟,是件好事。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保护个人信用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才能减少由于信用意识淡漠对自身经济活动造成的影响。(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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