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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政法部门获悉,2006年至2007年,乌鲁木齐市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利用怀孕、哺乳期妇女贩卖、运输毒品的新情况。据统计,乌鲁木齐市妇女涉嫌毒品案件20件,涉及人员33人,其中孕期、哺乳期妇女就有10人,占30.3%。
近年来,乌市毒品犯罪案件中贩卖、运输海洛因案件剧增,新型毒品蔓延迅速,违法犯罪大幅飚升。因出现犯罪分子利用怀孕、哺乳期妇女贩卖、运输毒品的新情况。政法机关在依法惩处犯罪分子的同时,也面临着犯罪分子的子女无人看管与监护的新问题。
今年6月,乌市政法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该类妇女犯罪案件加以重视。乌市民政局积极配合,对父母都在监狱服刑的孩子,实行由民政部门代为看管。至今,民政部门已接收3个儿童。(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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