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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低保评议。各村委会成立由村队和驻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定期对本村低保工作全过程进行评议和监督。
二是阳光操作。实行“三公开一公布”制度:即公开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保障金额;村委会对县、市民政部门审核过的保障对象名单,在发放保障金前张榜公布。
三是分类施保。视保障对象家庭困难状况进行分类施保,采取“实际补差”的办法,通过全额补助和差额补助两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四是保金直发。减少低保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实行钱帐分离和资金封闭运行管理,低保资金委托银行发放,低保户按月持卡到指定银行刷卡领取低保金。从今年7月初全面实施农村低保以来,全州已有2504户5998人领取农村低保金,累计发放保障金53.03万元,人均补差29.47元。 (责任编辑:徐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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