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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颁发新一届州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任命书时的讲话
——2008年1月30日在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自治州党委书记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史少林
同志们:
今天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一届州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这是继自治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一府两院”主要领导人员之后的又一次重要人事任命。这一任命决定,体现了自治州党委和人大常委会对你们的信任和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同时也意味着你们将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开始履行新的职责。在此,我代表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祝贺!刚才有四位同志代表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作了表态发言,讲得都很好。我希望大家能信守诺言、牢记使命、恪尽职守,以实际行动履行职责,为构建和谐博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下面,我提几点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结合岗位工作需要,主动更新知识,努力学习经济、政治、科技、法律、文化、历史、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增强驾驭市场经济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不断提高把握工作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引领群众前进的本领,争取在任期内再创佳绩。
二、提高政治素养,强化政治观念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必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要始终与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保持高度的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中央、自治区、自治州的政令畅通。要善于从政治上、全局上和各方的利益结合点上来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在重大问题上要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要坚定不移地强化领导干部的政治标准,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做到政治上要强,立场要坚定,旗帜要鲜明。
三、坚持两个务必,进一步转变作风
人大常委会任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代表人民行使职权。各位手中的任命书,是全州各族人民的重托。希望各位要深刻认识到,人民赋予的权力,是一份信任,更是一份责任。因此,希望各位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集中群众的智慧,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真正能够体现群众的愿望。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才能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善于把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的各项路线方针,重大决策和部署与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开展工作。要坚持事实求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才能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四、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
建立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也是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依法行政是社会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行使我们手中的权力,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带头学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依法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加快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
五、廉洁自律,弘扬正气
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经得起各种“糖衣炮弹”诱惑和考验,站稳立场,坚持原则。要严肃纪律,认真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管好自己,管好自已的部下,切实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作风正派、情趣健康,树立起领导干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良好形象。要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清白做官、干净做事。
最后希望各位以本次任命为新的起点,牢记发展博州的重大使命,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把握机遇,继往开来,与时俱进,铸就博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辉煌,谱写博州改革开放的新篇章。(责任编辑:徐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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