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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文章:一些地方城管之所以总是出这样那样的事情,不是其团队精神或者队容队纪不够整齐,而是某些城管执法者处于一种缺乏制度约束的状态。
有时候两件事情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个颇费思量的事情,比如说成都有关部门鉴于各地频发的对城管的暴力事件,以及城管对别人的暴力事件,打算每年组织城管一线执法人员军训十天。
当地相关官员认为,军训可以“强化一线城管执法人员的精神风貌和个人素质培养,使执法队员在吃苦耐劳和队容队纪等方面得到更有效的提升。”
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逻辑,通过军训能培养出类似军队精神的团队,更好的为大家服务。而我的逻辑是,一些地方城管之所以总是出这样那样的事情,不是其团队精神或者队容队纪不够整齐,而是某些城管执法者处于一种缺乏制度约束的状态。以往发生的事件里,几十个城管队员一起冲上去殴打拍摄了自己不文明执法的路人,不能说他们没有“团队精神”吧?如果这种团队合作精神要是还要加强的话,还真是挺可怕的。
在成都打算军训城管的同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在网易上向所有网民征求意见,同时接受网民的公开评点。这个条例是用来明确城管的法律地位与执法权限,以及执法的程序与手段的。两相对比,自然是高下立判。
说到底,这还是人治与法治的区别。老实说,等待大家全是圣人的日子我们已经过了好几千年了,可圣人没出现几个,反而还耽误了我们建设一个法制比较健全的社会。而且这种通过军训提高城管素质的行为,到现在还被很多地方视作一种有效的方式,这让人有一种很无力的感觉。
更何况这种行为往往还是一种表现政绩的手段,用来证明自己是想了办法的,并没有尸位素餐、懈怠政务。但这种作为表现政绩的手段,使本来还可能有的那么一点效果也没了作用。这倒是最可怕的事情。(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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