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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记者在地方志编修工作动员会上获悉,我州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我州第二轮修志上限从1978年12月开始,下限截至到2005年12月。即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五"计划结束27年间的历史。《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志》续修工作将严格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坚持以"续"为主,"续、补、纠"相结合。着重反映自治州和各县(市、口岸)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续志由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生态环境、国土资源管理、农业、工业、精神文明、文体、卫生等35编37个部分组成,修编工作计划于2010年12月完成。包括《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志》、《博乐市志》、《精河县志》、《温泉县志》在内的全套志书出版发行工作计划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
据悉,自治州第一轮修志工作从1984年开始,目前已基本完成,共出版州志、县市志、博尔塔拉年鉴等史志书籍30余部。第一轮编撰工作累计收集明代、清代、民国时期档案及典籍资料93万字,同时翻译三区革命时期维吾尔文有关博尔塔拉档案资料41万字,先后翻译出版《清代西迁新疆察哈尔蒙古满文档案译编》,编撰出版《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博尔塔拉》、《最美的还是我们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丛书和《博州卫生志》、《博州邮电志》》、《博州税务志》、《博尔塔拉金融志》、《博州军事志》、《博州建筑志》、《博州人大志》、《博州政协志》等多部专业志。
自治州领导奥曲尔、杨育清、嘎尔夏、阿不来提·胡达拜尔地出席动员会。会议由州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育清主持。(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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