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互助金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即每年从市委留存党费中划拨一部分;在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党组织的在职党员按照自愿原则公开募捐一部分;市财政每年拨付一部分;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一部分。党员互助金启动资金为20万元。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农村信用联社规范管理。
互助金由低息贷款和无息贷款两部分组成。低息贷款主要用于扶持有劳动能力和致富愿望而缺少启动资金的低收入党员户经营一些成本低、风险小、见效快的小型快富项目。每户放贷数额上限为10000元,贷款利率为同期农村信用联社贷款利率的20%。无息贷款主要用于帮助有一定偿还能力、遇到实际困难的低收入党员摆脱困境。每户发放数额不超过3000元,两种贷款还贷期限均不超过2年。制度还对申请人条件、互助金申请、审批程序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度的出台为困难党员致富带来了希望。(完)(责任编辑:周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