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中考加10分? 教育局背后的开发商们

随着浙江省中考分数线的公布,广大初中毕业生和家长都沉浸在上榜的喜悦和落榜的失意中,但是对于浙江省绍兴县的家长和中考考生来说,除了喜悦和失意外,更多了一份忧虑和惆怅:绍兴县教育局在5月12日公布了新政:“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或初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各类人才,在柯桥买房子,其子女参加中考就可加10分”。虽然目前新政已经取消,但它带来的阴霾却一直缠绕在绍兴县考生和家长的心头,挥之不去。

据了解,买房孩子中考就能加10分的政策出台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虽然有人认为这个政策的出台可能是“当地政府为了留住高级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的一种政策”,但这种声音很快淹没在一片“声讨”中。用中考加分促进房地产交易,绍兴县教育局的这个新政策无疑挑战了社会公平的底线,让人们纷纷思考,谁该为这样的政策买单?

江苏 毕传国/图

绍兴县教育局出台新政:买房孩子中考就能加10分

5月12日,绍兴县教育网上出现了一份编号为“绍县教普[2008]97号”的《关于柯桥城区人才子女的中考加分试行意见》,文件称:“为发挥教育在繁荣柯桥新县城中的作用,经研究,对居住在柯桥新县城的各类人才的子女在中考时报考柯桥城区普通高中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文件中说明的具体办法是:对住在柯桥城区(四个街道)并在柯桥城区内有合法产权的商品住房(含已购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且绍兴市区和县内其他地方无商品住房(含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的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或初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各类人才子女,参加本县中考自愿报考柯桥中学、鲁迅中学柯桥校区、鉴湖中学,可实行优惠加分10分录取。

文件专门强调了对房产证、户籍证和实际居住地必须一致;参加中考孩子的家长必须提供自己的学历证书或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并且规定教育局对加分对象实行一年一审,“发现弄虚作假者,除接受县有关部门的处理外,取消该学生因享受优惠加分而取得的录取学校的学籍。”

无独有偶,绍兴县早前出台的政策中,就将教师转正与在当地购房相挂钩,该规定称:绍兴县今年招聘的教师,如果在规定地方买了商品房,在试用期满后可以转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绍兴县教育网随后又挂出通知,声明绍兴县优质教育资源扩容增量,增加优秀生源的任务基本完成,中考政策跟进调整,城区人才子女加分政策暂停执行。通知时间显示为6月13日。

对此,绍兴县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这份材料还不是正式文件。在教育系统内部它还只是一份征求意见稿。一份文件的正式出台,还需要经过调查、研究、审查、广泛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