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进

2005年,州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全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实施方案》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州纪委建立了督导联络员制度,对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导,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和配合单位也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加强了对《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实施纲要》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单位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州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及"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宣传教育活动。州党委组织部、州党校行政学院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新进班子成员、新当选和新任命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进行廉政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训、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理想信念、法律纪律等教育,促使各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

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制度,做到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州纪委建立了常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系点制度,加强对联系单位的日常督促检查。州党委组织部、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完善和落实了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相关制度。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了权力的正确行使。州纪委、州党委组织部继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州财政局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完善落实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办法。州纪委监察局、州党委组织部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审计机关依法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察机关围绕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活动、法院审判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活动的监督。

坚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州党委组织部在继续深入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回避交流等制度,全面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等制度。州人民政府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审批方式、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程序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州、县(市)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控,加快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固定资产投资、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全州40多个党政机关单位建立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页,政务公开内容丰富。州总工会完善了厂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州教育、卫生系统加强了教育收费、诊疗费用的公开和监督检查工作,群众满意率有所上升。

纠风和案件查办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认真解决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取得一定成效。深入开展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巩固了成果。充分发挥《新广行风热线》、《博州行风监督热线》的舆论监督作用,各部门及时解答处理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有效开展了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钱物和参加赌博及利用职权和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执纪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的办法,查处了一些贪污、商业贿赂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