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一条例"实施促进博州就业工作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劳动合同条例》的实施,促进了我州就业工作稳步发展。

按照规定,我州认真落实免费职业介绍、培训补助、小额贷款贴息、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再就业优惠政策。今年上半年,全州7163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完成目标任务的53.1%。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24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23个,配全配强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劳动保障工作。

依托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现场招聘会、劳务对接等再就业援助活动。对"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开展"直通车"、"零距离"、"保姆式"服务,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加强城乡职业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目前共培训各类人员16119人。

开展劳动合同"签约行动"。通过今年劳动监察年审,全州共检查用人单位320个,涉及职工12288人,其中,有11330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有181家,127家各类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涉及职工93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