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文件要求必须引导要素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国民收入分配切实向"三农"倾斜,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和农村投入。要求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调整涉农项目配套政策,根据不同情况,逐步减少或取消县及县以下配套。制定了加大直接补贴力度的政策,就是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
二、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将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小型排涝设施建设纳入补助范围。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对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税,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继续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
三、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文件要求必须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农业社会化服务迈出新步伐,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实现新提高。要切实增加农业科研投人,加大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人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切实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抓紧健全相关机构和队伍,确保必要的经费。
四、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要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要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开展业务,根据农村实际探索建立信贷担保机制和监管制度,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要妥善处置乡村债务,重点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化解试点工作。要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服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