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鸣时间
2008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12:00开始,12:19结束。
二、试鸣范围
博乐市市区。
三、试鸣的音响信号
(一)预先警报:12:00开始,12:03结束,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12:08开始,12:11结束,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12:16开始,12:19结束,连续鸣响,时长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市区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正常进行。
警报试鸣的具体工作由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电话:2222758)。
特此公告
200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