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试鸣人民防空警报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 2008-09-22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新政办[2005]38号),每年9月18日12:00(北京时间)为全区统一试鸣防空警报时间。现将今年试鸣防空警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08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12:00开始,12:19结束。

二、试鸣范围

博乐市市区。

三、试鸣的音响信号

(一)预先警报:12:00开始,12:03结束,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12:08开始,12:11结束,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12:16开始,12:19结束,连续鸣响,时长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市区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正常进行。

警报试鸣的具体工作由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电话:2222758)。

特此公告

2008年9月9日